本网讯(倪 丹)2025年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妇联建立婚姻家庭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并先行试点,在全国率先探索形成“法院引领、妇联协同、数智赋能、多元共治”的家事纠纷化解新路径。截至目前,试点市、县法院累计向妇联委派调解婚姻家事案件123件,调解成功66件,成功率超过50%,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就地化解,实现以家事“小切口”做实和谐“大文章”。
以率先之为谋篇布局,推动制度框架从“无”到“有”跨越
2025年7月,自治区高院主动对接妇联,通过多次交流座谈与调研,摸清基层婚姻家事调解难点堵点。9月联合制发《宁夏涉婚姻家庭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领域民事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立案件推送、联合调解、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制度规范,确保诉调对接衔接有序落实到位。
结合全区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实际,自治区高院与妇联共同选定石嘴山、中卫两市为先行试点。12月,联合召开试点启动会,组织两级法院与同级妇联集中签订《婚姻家庭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细化案件委托、司法确认、调后回访等流程,推动顶层设计迅速转化为基层实践。
法院与妇联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委托案件数量、调解成功率等情况,协同分析短板、协同整改,保障流转顺畅、对接高效。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市县两级联动抓的推进模式。
以联动之力协同推进,推动纠纷化解从“分散”到“集成”升级
全区法院充分发挥在多元解纷工作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会同妇联推动形成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体系。
端口前移,建立分层分流机制。试点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逐案研判、分类推送。妇联实行专人对接、优先处置,统筹运用视频调解、线下调处等方式保障流转顺畅。法院与妇联共同整合婚调委、12338维权服务中心、巾帼调解室等阵地靶向疏导,对涉家暴、未成年人抚养等重点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调、快处。
同步跟进,做实司法确认保障。法院积极推进在线司法确认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调解协议与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婚调委调解员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当场履行调解协议,通过“法院在线确权+婚调委前端促履”的协同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效力保障。
专业托底,精准指导依法调解。坚持把“精准化解矛盾症结、巧妙平衡法理人情”工作要求贯穿调解全过程,将全国模范法官陈美荣同志总结的“五心和十二调解法”融入调解实践,创新“法官+妇联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联调模式及“一听二问三析四劝五定”五步调解工作法,推动法理情有机融合,做到定分止争于法有据,化解心结于情有理。
以务实之功深化融合,推动解纷效能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行”跃升
2026年1月,最高法等20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自治区高院与妇联以此为指引,坚持在“抓预防、聚合力、促规范”上持续发力,推动试点工作从部门联动走向深度融合。
“线上+线下”贯通运行,打通便民解纷双渠道。 线上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实现案件在线委托、视频调解、电子签名、线上确认全程贯通,打破时空限制,减轻群众诉累。线下依托家事法庭打造集家事文化长廊、婚姻家庭心理辅导室、家事调解室、圆桌式家事审判法庭、警示教育室于一体的家事审判服务阵地。
“准入+实训”建强队伍,培育专业调解骨干力量。 妇联精心选拔26名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婚姻家庭咨询师组成特邀调解员队伍,法院统筹婚调员入库审核,联合妇联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以案释法、业务研讨等方式,提升妇联调解员、社区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累计培训200余人次。选派资深法官为婚调员在个案调解中提供法律适用、协议拟定等实时指导,推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迈进。
“调解+服务”源头化解,筑牢家庭和谐稳定防线。 法院与妇联同步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集成服务,建立家庭暴力预警处置机制,共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案件6件,为5起纠纷当事人提供心理服务16人次,完成回访观护42次,开展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依法保障妇女婚姻、财产、人身安全等重点权益,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化解,以家庭“小平安”构筑社会“大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