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玉米地,一天就被破坏成这样,这可是我大半年的收成啊!”提起自家被破坏的玉米地,王某难掩气愤。王某和李某是同村村民,平日并无矛盾纠纷,因李某家的2个孩子破坏了王某家玉米地的地膜、滴灌管路等设施,双方对簿公堂。
一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展开庭审调查,结合现场拍摄的视频、公安机关委托的价格认定、相关机构对财产损失的鉴定等,认定2名未成年人对案涉5.6亩土地上的地膜、滴灌管路及相关物品实施了破坏行为,并逐一列项核定了各项损失共计17185元,其监护人李某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下达后,王某不服,认为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李某则觉得赔偿金额过高,双方的矛盾不仅没有化解,反而愈发激烈。王某、李某均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近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意识到“一判了之易,案结事了难”,因此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考虑到双方是熟人,日后难免碰面,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全力化解双方心结,争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庭审当天,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一边安抚王某的激动情绪,用通俗的语言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李某的经济困难;一边劝说李某正视自家孩子的过错,主动承担责任,尽力弥补王某的损失。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解,态度也慢慢软化,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李某当庭一次性支付王某赔偿款17700元,双方就该案再无任何争议。
“本以为这场官司要拖很久,没想到法官这么有耐心,让我当庭拿到了赔偿款。”王某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李某也表示,以后一定吸取教训,好好教导孩子,遇事多沟通协商。
此次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更传递了司法温情,修复了邻里关系。中卫中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成绩,用接地气的方式化解基层矛盾,让司法的力度和温度走进千家万户,为促进社会治理、乡村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3月23日头版倒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