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书记员成双学在整理一起工伤纠纷卷宗,桌上的手机播放着全国两会的直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的声音坚定有力:“严管厚爱,锻造堪当重任的新时代法院铁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激励担当作为……”
听到“正确政绩观”几个字,成双学想起庭长李建明常说的那句话:“不能坐等开庭,要实质性化解争议。”对她而言,所谓的政绩,不是结案率的数字,而是当事人心里的石头能不能真正落地。
正想着,一个来电打断了直播。
“小成,保险的钱已经到账,公司也在按月履行,你们辛苦了。”小刘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小刘是成双学手中那本案卷的当事人之一。
2023年,小刘应聘到某公司从事操作工工作,公司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2024年7月,小刘在工作中不慎被卷膜砸伤右脚小拇趾。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小刘申请了工伤认定。人社部门经过审核,认定小刘为工伤。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未果后,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和复议决定。
仔细翻阅案卷后,成双学认为,工伤认定只是起点,后续的待遇落实才是关键。如果简单判决,极可能引发劳动仲裁、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等一系列程序,短则一年半载,长则数年。“案子判了,事没完,那老百姓的‘公正’又在哪里?”她思索着。
“不能坐等开庭。”成双学主动联系公司,一条条讲解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建议公司尽快与小刘协商解决工伤待遇问题。几次沟通下来,公司的态度有所松动,但小刘却情绪激动:“受伤后公司从来没找过我,就是想耗着我。我不调解,我要开庭!”
成双学没有退缩。“我理解你的心情,但调解不是让步,而是为了让你更快拿到该拿的钱,少走弯路。”她耐心地向小刘解释工伤认定的流程,剖析调解与诉讼的利弊——如果继续打官司,可能要等一年半载,而调解协议一旦达成,赔偿款很快就能到位。小刘终于答应试试。
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后,成双学开始细致梳理情况:参保记录、伤残等级、工资标准、医疗费用……她一项项核对,对照工伤保险待遇政策,初步核算出小刘应得的金额,又主动联系人社部门,确认社保基金可支付的项目。心里有底后,她把小刘、公司负责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请到法院,面对面沟通。
最终,双方就工伤待遇金额和支付期限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当场撤诉。
“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成双学挂了小刘的电话,两会直播的声音再次传来。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3月13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