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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宁夏:认真落实“三个规定” 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2023-10-23
2023-10-23 19:45:00

  本报讯(记者  赵  霞  通讯员  邱映晖  李东阳)10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研讨会,重温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宁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安长海主持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廉洁的制度保障,也是对干警的职业约束和履职保障。要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把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抓手,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检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院领导要在带头填报、做好示范引领基础上,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督察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把相关政策、要求和责任给干警讲清楚,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完善机制,督导全体干警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部门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部门定期学习“三个规定”,把“三个规定”填报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不断增强干警填报自觉性。要全面整改整治,深入落实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干警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断提高填报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系统学习“三个规定”系列文件和工作要求,准确掌握填报类型和填报情形,消除思想顾虑,坚持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如实填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和零填报约谈机制。正确区分监督和过问的关系,坚决纠正“监督就是干预、查阅就是违规”的错误认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庭长要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对“四类案件”之外的严格落实“阅核制”,确保院庭长正确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10月21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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