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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局如何破解
2023-03-14
2023-03-14 17:25:00

  虽然各地高院相继出台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但诉源治理成效欠佳,基层矛盾一步到诉,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绝非法院“单枪匹马”“单打独斗”即能实现。同时,由于社会纠纷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且调解组织欠缺一定的公信力,民众对调解组织存在疑虑,加之调解组织释法析理的能力弱于法院,长此以往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成效难以契合司法资源配置水平,多元解纷的实际功效一般。

  刚开完一个庭,说得口干舌燥的马君平回到办公室准备喝口水润润喉咙,可水还没喝到口中,固定电话又响起。

  除了忙还是忙。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法官马君平曾计算过,除去节假日,庭审法官平均1天开2个庭,执行法官即便外出办案还要接听处理40至50个电话。

  连续7年,金凤区人民法院法官人均收结案数高居全区法院第一。金凤区人民法院一位法官苦笑着说:“这个第一,太累了。”

  立案门槛降低、经济发展活跃、人口快速增长这三大因素共同造成金凤区人民法院收案数量呈爆炸式增长。相关数据显示,金凤区人民法院收案数量从2014年底的6800件增长至2022年的35006件,增长5.15倍,远超同期经济发展速度。而金凤区人民法院人员编制仅从2015年的109人增至2021年的127人,增长率仅为16.51%。

  “截至2月17日,全院法官人均在办案件数为120.73件,从前2个月的案件增长态势看,2023年全院面临的收案压力不容乐观,在人员补充一时难以到位的情况下,面临的人案矛盾仍将是全区最尖锐。”金凤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

  “人案矛盾”不是金凤区法院一家遭遇的“个性”问题,“案多人少”已成为基层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

  两会期间,住宁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提交“关于化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提案”。她建议,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明确相关责任部门,推动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实现更多的矛盾隐患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消化在萌芽状态。法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切实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强化矛盾纠纷前端治理责任,确保各地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等指标和加强诉源治理有关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逐步实现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下降至合理区间。同时,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完善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特邀调解等为抓手,加强与社会综治部门、行政机关、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律师协会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全覆盖的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格局,综合运用教育、协商、引导等方法,把一般性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让法院集中精力解决重大法律争议和确立社会普遍规则等问题。

  针对审判队伍配比不全问题,马秀珍建议,建立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各地高院结合本地法院案件结构、审判态势、审级职能变化情况、法院核定的法官员额数、编制数等因素,每年对各省份各级法院收案数、法官平均办案数进行动态分析,从案件量相对较少、编制人数多、核定法官员额较多的法院,调整部分员额至案多人少问题突出的法院,着力充实基层法院审判资源。

  原文载于《宁夏日报》3月12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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