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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宁夏规范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
2019-12-02
2019-12-02 17:54:00

  本报讯 (记者 马 荣)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关于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保护产权、稳定预期、激励创新的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宁夏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要求,宁夏各级法院要建立完善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当前国有经济产权处置过程中国家利益被围猎、非公有制经济产权司法保护不规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注重查清案件事实和焦点问题,摸清案件背景和社会反应,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作出妥善处理。要严格规范诉讼程序,推进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查、错案必究”。对涉产权申诉案件,要加强审级监督,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建立因重大明显错误导致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工作台账,依法办理检察建议案件、审慎审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要坚持以庭审为中心,注重裁判说理,落实公开审判、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等要求,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为确有困难的涉诉民营企业及投资人减轻负担。

  《意见》强调,要审慎把握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的司法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导致的错案。要依法妥善处理因产权混同引发的申诉案件,注意通过纠正涉产权混同错案冤案倒逼涉案财物保管、鉴定、评估、拍卖、变卖和以物抵债等工作机制的完善。对于政府在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过程中,没有按照补偿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的错误裁判,应当依法审查并及时启动再审程序。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11月29日头版报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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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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