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9万现场交付!灵武市法院以物抵债兑现当事人权益
2026-04-10
2026-04-10 08:41:00
“法警,先拉警戒线。”
“这是一号厂房。”
“这排树也属于交付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
3月20日上午,灵武市人民法院邀请检察机关到场监督,专门聘请评估机构、测绘公司协同配合,成功将涉案价值达549万元的厂房、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强制腾退,现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以实际行动为兑现金融债权提供了司法保障。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某粮油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灵武市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某粮油公司未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某银行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申请执行人便申请对案涉抵押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经评估拍卖后流拍,某银行同意以物抵债。
在出具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后,被执行人未能在限定期限内予以主动交付,执行干警遂决定现场强制交付。测绘公司对涉案土地进行专业打点,精准确定交付土地四至界限,评估机构依据评估清单协助核对资产,共同对厂区内剩余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和搬离。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4套厂房、土地及相关附着物、钥匙、相关法律文书被正式全部交付给银行代表,整个交付过程规范、有序和透明,是法院努力对胜诉当事人权益的“硬核”兑现,将更多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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