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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首例!一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被判处刑罚
2026-01-15
2026-01-15 17:53:00

  本网讯(张 勇)近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被告人麻某某追逐竞驶类型危险驾驶案件。这是银川市首例因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犯罪的决心。

  2025年4月1日15时4分许,被告人麻某某和韩某某(另案处理)相约驾驶摩托车,为追求刺激,约定从银川市兴庆区南门广场出发到西夏区怀远夜市兜风。随后,被告人麻某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从南门广场出发沿南薰东路由东向西行驶。沿途经过银川商城、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BRT公交车专用车道、银川市第十中学等人流、车流密集路段及公交站点和多个居民小区。途中,被告人麻某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在驶入BRT车道内多次“翘头”炫技,与韩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追逐竞驶、曲折穿插、加速超越公交车,行经银川市第十中学门前路段限速30km/h,麻某某、韩某某驾驶摩托车的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约180%。经鉴定,麻某某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为改装改型车辆,号牌为假号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麻某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考量麻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判处被告人麻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麻某某认罪服判。

  法官表示,被告人麻某某为追求刺激,在城市道路与他人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曲折穿插,并实施多项危险驾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刑事处罚。“飙车炸街”“翘头炫技”一族为了“享受”速度带来的刺激,在道路上横冲直撞,令行人担惊受怕,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埋下隐患,刺耳的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城市道路绝非“飙车赛道”和“炫技赛场”,追逐竞驶、超速、翘头等危险驾驶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亦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以身试法必然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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