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玉婷)“你们的调解员真有办法,一天时间就帮我讨回了工资。”近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小坝法庭调解室里,收到劳务工资的张某感慨地说道。
原来,2025年5月至9月,被告李某雇佣原告张某在其经营的洗涤中心开车运输货物,约定工资按件计算发放,劳务结束后,李某拖欠张某7400元工资迟迟不付。张某无奈之下将李某告上法庭。
当日上午九时,小坝法庭调解员刘彩宁收到材料后,迅速了解案情,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李某,可电话拨通后,李某没听两句就呛起声来,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随后挂断电话拒绝沟通。
“当事人挂断电话是常有的事,一次不行再来,调解工作总有转机。”刘彩宁面对当事人的拒绝,没有直接放弃,而是沉下性子,继续找寻解决办法。
临近中午下班时,经过多番打听,刘彩宁又找到李某的其他联系方式,再次拨通电话。“不是我不调解,也不是我不愿意给钱,他工资计算有问题。”电话那头,李某没好气地抱怨道。
刘彩宁耐心倾听,先安抚李某的情绪,再一点点拉近双方距离,表示理解李某经营生意不易,同时细细询问事情原委,了解到张某在开车运输途中存在多次违章罚款没有处理,增加了李某的经营成本。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刘彩宁一方面详细解释法律规定,指出按时支付劳务报酬是用人者的义务,另一方面提出调解方案,提议由双方核算账目,在扣除罚款金额的基础上一次性支付张某劳务工资。电话那头,李某沉默了几秒,表示再考虑考虑。
经过多轮反复沟通对账,当日下午5点,李某主动打来电话,表示双方就重新结算达成了一致意见。“我同意履行,今天我能一次性支付7000元。”李某在电话中保证道,并当即向被告微信转账付清款项。
“做调解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故事,细心找出问题症结,提出针对性调解方案,有时候矛盾自然就迎刃而解。”调解成功后,调解员刘彩宁徐徐道出调解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