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立伟)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河西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及因此衍生三年的信访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康某与被告田某、黑某系同村村民,二人因邻里琐事发生口角,后田某、黑某情绪激动殴打康某,公安机关依法对田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康某认为该处罚过轻,且未解决自身损失赔偿问题,遂持续向相关部门信访,信访周期长达三年。期间双方矛盾多次激化,基层组织多次介入协调均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康某向本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田某、黑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法庭承办人第一时间启动涉信访案件快办机制,通过查阅信访卷宗、走访社区网格员、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谈话等方式,全面梳理案件脉络与信访症结。承办人审查后发现,康某的核心诉求并非单纯追求高额赔偿,更在于寻求权益受侵害后的司法认同;田某、黑某则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对赔偿金额存在抵触情绪,同时对康某长期信访导致自身声誉受损心存不满。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人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制定“法理疏导+情理感化+多元联动”的调解方案。一方面,向田某、黑某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明确其殴打行为需承担的民事责任,结合类似判例告知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康某的信访诉求,疏导其长期信访积累的负面情绪,引导其理性看待赔偿金额与矛盾化解的关系。同时,承办法官邀请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参与调解,借助基层组织的公信力消除双方对立情绪。经过先后三次面对面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田某、黑某于调解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向康某支付赔偿款17万元;康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不再信访。协议签订后,田某、黑某当庭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一起积压三年的“民间纠纷─行政处罚─信访积案─诉讼解决”链式矛盾案件成功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