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高 波)“贺兰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现在开庭,请原告、被告依次陈述各自姓名……”近日,在某公司会议室里,承办法官以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审判,当庭化解3起承揽合同纠纷。
2018年,李某、赵某及某经销部与某公司分别签订承揽合同,提供广告牌、条幅、展板等设计制作,合同期限一年,费用到期支付。合同到期后,某公司支付三方当事人部分费用后,就剩余款项承诺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然而,随着约定期限届满,某公司却因经济遇困,未能如约支付,三方当事人多次催要无果,陆续诉至贺兰县法院。3起案件被告主体均为某公司,为从源头上预防此类纠纷再次发生,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开庭,地点就定在某公司会议室。
一张桌子,一个座签,一摞案卷,一个简易庭审现场快速搭建完成。承办法官围绕争议焦点,有序引导各方当事人陈述事实、举证质证,迅速查明案件事实,并耐心听取各方当事人诉求后,认为各方当事人对案涉金额争议不大,于是当庭组织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和典型案例,耐心释明适用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某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从各方当事人长远利益出发,在批评某公司履约失信行为的同时,也向三方原告客观分析某公司面临的实际困境,讲透事理、情理、法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解决纠纷。最终,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某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支付李某、赵某及某经销部全部费用,3起承揽合同纠纷成功化解。
案件成功调解后,承办法官结合实践判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各方当事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承揽合同签订、履行和违约等法律知识,着重阐明违约和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各方当事人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强化诚信建设。
司法服务再延伸,巡回审判显温情。从立案到审判,再到调解后释法,就地审理、当庭化解的巡回审判方式,不仅让3起承揽合同纠纷快速化解,更让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成色更足、底色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