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曹文娜)近日,一起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在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的妥善处理下成功化解,法官利用先行调解机制在提升司法效率、维护当事人权益方面展现显著成效。
2021年4月,固原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与宁夏某物流配送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签订股权投资及回购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另一物流公司,用以投资建立区域物流配送综合服务中心。该投资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方式出资八百余万元,约定物流公司须于合资公司注册成立后的第31个月前无条件一次性回购投资公司对合资公司股权,并须一次性支付回购本金及固定收益。
合资公司于2021年5月注册成立后,投资公司与物流公司及合资公司又补充签订了《股权退出协议》,约定物流公司及合资公司于2023年12底一次性缴清股权回购本金八百余万元、固定收益四十余万元。时隔两年,物流公司及合资公司仍未履行《股权退出协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公司向原州区法院提起诉讼。
原州区法院特邀调解员第一时间研判案件,一场先行调解工作正式展开。调解员先询问了物流公司及合资公司关于履行《股权退出协议》的意见,公司负责人丁某神色黯然,称近几年生意萧条致使资金链断裂,暂时无力支付,希望对方能够谅解。可是投资公司表示自己经营也陷入困境,急需该笔款项助自己脱困。眼看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员向双方详细解释说明了本案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提出既然双方都处于困境,希望都能够设身处地为对方作出一定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物流公司及合资物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前共同向投资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本金及固定收益八百三十余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从立案到调解协议签订,整个过程仅仅用了不到一周时间,如此高效的处理让双方当事人都十分满意。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原州区法院积极落实先行调解机制的一个生动缩影。今年以来,原州区法院严格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把先行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武器,切实将先行调解机制落到实处,使案件在立案时就得到高效、实质性化解,极大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截至目前共有1758件案件通过先行调解得到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