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修”变“焕新家” 贺兰县法院倾心调解促“事心双解”
2025-07-29
2025-07-29 09:34:00
本网讯(季 瑞)一面墙的“色差”竟成了纠纷化解的突破口?
近日,贺兰县人民法院法官在一起漏水纠纷中从当事人一句“墙面重新粉刷后肯定会有色差的”的顾虑中,发现了巧妙化解纠纷的关键点,为双方当事人修复邻里关系、化解赔偿纠纷。
为方便女儿上学,张某在贺兰县某学校旁购置了一套学区房,精心装修后满怀期待去查看,眼前的景象却让他揪心不已。屋顶渗水导致墙面霉变、地板变形……经物业排查后确认,是楼上李某家露台长期堆积杂物,导致雨水无法及时排出,这才渗漏到张某家中。多次与李某协商赔偿无果后,张某无奈诉至法院。
事关民生权益,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及物业现场勘查,明确漏水原因后立即调解,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详细阐明李某应承担的责任。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李某同意维修张某房屋受损部位。
“墙体粉刷后肯定有色差吧?这我可不能接受!”就在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时,房主说出新的顾虑。为一揽子实质化解纠纷,彻底消弭潜在的纠纷隐患,承办法官抓住时机,结合前期调解情况,既算“情理账”又算“经济账”,当场核算市场粉刷价格,对比分析局部维修与整体翻新的利弊,提出由李某对墙面进行整体粉刷翻新,张某只需承担损坏部分的翻修费用的调解方案,李某与张某连连称赞,欣然接受,表示这样既能消除色差顾虑,又以有限成本换得房屋整体焕新。
从释法析理“解民忧”,到融情于法“化心结”,再到向前一步“促人和”,贺兰县法院以司法为民的厚度与温度,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调解之外,不仅实质化解了纠纷,更修复了珍贵的邻里情谊,为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注入了坚实而温暖的司法力量。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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