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孙 爽)近日,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老张诉老马、小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当日上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下午老马协助老张办理了房产证。老张在入住房屋8年后自己终于成为了“产权人”。
据悉,2016年老马给宁夏某砼业公司提供石料,宁夏某砼业公司将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抵顶来的案涉房屋再次抵顶给老马,老马之子小马与宁夏某砼业公司签订《顶房协议》、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2017年小马因欠老张工资8万余元,又与老张签订《顶账协议》将案涉房屋作价12万元抵顶给老张,老张拿到钥匙装修入住至今。但因宁夏某劳务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涉纠纷,该房屋在2023年被法院查封,小马、老马先后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买卖合同纠纷等多起诉讼,最终案涉房屋产权于2024年12月27日办理至老马名下,由此引起老张诉老马、小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件立案后,法官分别联系老张、老马、小马,耐心倾听他们的理由。原告老张有怨言:“虽然小马与我签订的《顶账协议》,但老马知道这事。他们与别人打官司的时候找我提供物业、水电等票据,我都给他们了,帮助了他们,现在房子已经是老马的了,咋还不过户给我?”被告老马也一肚子苦水:“我们为了要到这套房子,前前后后打了四五场官司,光请律师就花费了1.9万。我不识字,但小马和老张签订《顶账协议》的时候说好老张承担所有费用,我请律师也是为了这套房,律师费老张应该给我。况且房子是按照24万多的价值从宁夏某砼业公司顶过来的,给老张的时候只作价12万,亏的这些我认了,但我们的中间人已经去世,老张拿了房子还有3万多没给我,里里外外我的损失又咋整?”
法官在电话“背对背”调解的基础上找准分歧重点,借助双方律师力量协助释明法律关系后开展“面对面”调解。老马、老张都自述不识字,法官又分别站在老马、老张的角度分析了各自的主张、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和后续权益兑现可能出现的结果等内容,逐条口述调解协议内容,促使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约定由老张向老马支付1万元,老张承担房屋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居住产生的费用,小马不承担责任,解除小马和老张签订的《顶账协议》。老马上午收到1万元后,下午协助老张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老张住房8年未取得房屋产权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