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期,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多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出动执行干警46人次,共传唤被执行人14人,司法拘留3人,扣押车辆1辆,执行到位760余万元。
2012年,被执行人张某甲以经营周转为由通过其父张某乙向申请执行人姚某借款31万元,借款到期后迟迟未归还,姚某将张某甲、张某乙诉至本院,经判决,张某甲需归还姚某31万元借款,张某乙对以上案款承担连带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查控手段,均未查到张某甲和张某乙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多次传唤,张某甲始终未露面。张某乙虽出面与姚某达成分期履行和解,但在断断续续地支付了部分案款后开始推诿,拒不偿还。此次集中执行,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执行干警从张某甲居住处将其拘传至法院,经反复沟通,张某甲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常某因拖欠工人工资及运费被诉至法院,因涉案较多,常某便藏匿起来,不见面、不回应、不解决。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轮番上阵,经过几次摸排,终于将常某传唤到庭。执行干警询问常某还款计划时,常某却表示自己将钱都投进了承包工程,现在实在没钱履行。由于常某逃避执行的行为,对执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阻碍,执行干警告知其如不履行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听到要被拘留,常某慌了,开始打电话筹钱,但电话打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任何进展,常某不得不摘下自己手上戴的名表:“法官,我这块表也值些钱,先押在这。”“你的手表价值不足案款金额,你名下不是还有一辆轿车吗?”见状,常某如实回答:“车在我住的小区停放,等开工了,我把矿石卖掉再来赎手表和车?”经过深思熟虑,执行干警同意常某回去筹款,并告知常某,倘若其在限期内未筹到案款或像之前一样玩“消失”,法院将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拍卖扣押财产。
哈某作为被执行人案件多达十余件,涉及执行标的122万余元。在大多数案件执行过程中,哈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后并未按期履行,还与法院玩起“躲猫猫”,电话不接、大门紧闭。执行干警多次早出晚归查找其下落,均未能面见其“真容”。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终于将其在出租屋找到,并依法传唤到庭。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哈某如实向法院报告了其财产状况,并就本院执行的十余个案件逐案作出还款方案,承诺严格按照还款方案执行,并保持电话畅通,做到随传随到。
2021年,申请执行人潘某在被执行人秦某的工地上施工时,工友撞倒了他站的脚手架,致使其从高处掉落受伤,但秦某始终不愿支付潘某的医药费等费用,潘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经判决,秦某需赔偿潘某各项损失1.7万余元。秦某未按判决履行,潘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经过调查只发现了部分可供执行的财产,并进行了强制扣划,仍有1.1万余元未执行到位,向秦某发出的履行通知和报告财产令等也石沉大海。
执行干警通过前期调查,查找到秦某的住所地,趁其早晨还未起床,成功拘传到庭。执行干警耐心向秦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但秦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秦某采取拘留措施,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秦某才意识到这不是个玩笑,连忙打电话筹款,在抵达拘留所前一次性付清了全部剩余案款。
今年来,惠农区法院持续开展“终本清仓”集中执行行动,以更严厉的执行措施、更权威的司法保障,努力让每一份胜诉判决变成群众实实在在的 “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