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法院“微建议”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
2025-06-10
2025-06-10 08:50:00
本网讯 近日,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学生在体育课上受伤而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并以该案事实为基础,总结梳理类案,向学校发送司法建议,督促其尽快对类似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完善长效预防机制,加强校园安全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安全“防护网”。
邢某某与苏某某均系某小学二年级学生,邢某某在体育课上使用云梯时,苏某某拖拽邢某某致其受伤,双方就赔偿事宜未协商一致,故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监控视频显示,该校体育老师虽然在事故现场,但当日体育课中多名学生在使用云梯活动时存在与苏某某相同的不规范行为,同时,该校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对学生如何规范使用健身器材进行应有的教育指导,且在发现学生不规范使用健身器材时未及时进行矫正和规范,故认定该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苏某某在邢某某使用云梯时从下方抱住邢某某的双腿,导致邢某某下落时受伤,其行为与邢某某受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同时,惠农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针对性提出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和校园设施管理、完善校园应急机制等措施,帮助学校及时发现校园安全漏洞,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了校园安全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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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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