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马娇娇 谢季琴)近年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主线,聚焦“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探索建立大督察工作格局,以察代训、以督促改,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和司法作风持续优化。
构建“单线+协同”联动机制,凝聚督察合力。科学谋划督察任务。将督察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出台《督察工作办法》,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督察工作的谋划部署、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构建跨部门协作网。形成以督察室主抓、专项督察协作、业务庭(室)配合多方联动的“1+2+N”综合督察工作机制。强化督察工作与组织人事、机关党建、审判管理工作互补和成果共享,建立与纪检监督、巡查监督、绩效考核联动互证机制,确保督察落地落细,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见实见效。2024年以来先后开展综合督察和专项督察29次,发布督察通报21期,整改问题39项,向部门发出督察提醒单5份。深化外部监督衔接。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机制实施方案》,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现场监督执行;深化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协作,检察机关累计列席委会7次,办理检察建议10件,实现法律监督与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互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向社会发布工作信息184条,举办“法院开放日”50场,邀请社区群众、企业代表等各界人士600余人次走进法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创新“重点+专项”攻坚模式,提升督察实效。一是紧盯干警作风。建立中层以上及关键岗位廉政档案,全过程监督干警权力运行轨迹,通过“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廉政风险“三必查”,即:选拔任用必查、评优评先必查、职级晋升必查,及廉政八必谈机制,构建覆盖任职考察、日常监管、离任审计的全周期廉政监督闭环体系。印发《“青法清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形成院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共同开展的三级家访制度,通过“廉政家访+履职评估”双线并进模式强化八小时外监督。围绕《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指引》126项督察事项,结合实际,聚焦条线查摆工作存在的问题,运用123工作法做实督察和督察整改,即:每月向分管领导、重点部门征求意见,确保督察针对性;抓好督察和“三个规定”两个通报,做到见人见事。用好两个提醒一个建议:向部门、个人发送督察提醒单,保证整改到位;向相关庭室发送完善制度机制的建议,注重督察结果的运用,促进有效放权与有序监督相统一。针对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工作中所反应出的“网上立案超期审核、反复退回、不一次性告知补正、非必要强行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等拖延立案问题”“诉讼费应退未退、退费不及时”等司法突出问题线索,及时建议审管办组织开展案件评查、阅卷审查、自我检视等方式排查摸底,发现问题案件15件、问题24个,非具体个案问题9个,采取台账式管理、项目式推进,确保整治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健全“责任+实效”闭环管理,确保督察成效。坚持督中有研,督研一体,将督察结果与解决审判执行领域的顽瘴痼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相结合,先后围绕近五年来案件上升原因,瞿靖镇、邵岗镇涉众型土地纠纷案件,以及涉旅游纠纷、劳动争议案件成因分析等重点课题,联合业务部门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6份,推动出台《关于护航高质量发展预防化解涉众型纠纷的实施意见》等5份司法措施,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坚持督纪并重,用好督察“利剑”,将司法作风督察作为常态化工作,紧盯庭审规范、诉讼服务、廉洁纪律等关键环节。通过明察暗访和《干警作风情况调查问卷》反馈问题,及时查究司法作风问题,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干警4人,推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督改并重,推行“问题发现、整改、评估”全流程闭环管理,针对涉诉信访积案、超长期未结案件等突出问题,实施“五定工作法”,即:定责任领导、定整改方案、定完成时限、定验收标准、定长效措施,推动化解积案59件。建立整改效果评估机制,将整改成效纳入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形成 “以督促改、以改促建” 的良性循环,持续提升全院工作质效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