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法院:合适成年人“暖心”出庭 司法护苗“硬核”保障
2025-03-12
2025-03-12 11:18:00
本网讯(马钊颖)3月10日,平罗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未成年人小张(化名)涉嫌盗窃罪一案,同时邀请了平罗县团委参加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小张自2024年5月至11月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自行车、电动车、外卖食品、手机等物品,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平罗县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办案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人父母,但其均表示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协调邀请平罗县团委参加庭审,平罗县团委委派了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庭参加庭审,与法官、检察官共同对被告人开展了法庭教育,让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与社会。
庭审中,被告人小张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且认罪认罚。法官就小张的家庭、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并与团委工作人员分析了其犯罪成因,通过引导教育,帮助其走上正途,回归社会。被告人当庭悔过,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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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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