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法院:村上矛盾村上解 “诉前调解”有妙招
2024-08-06
2024-08-06 18:09:00
本网讯 近日,中宁县人民法院鸣沙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事心双解获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同。
王某系中宁县鸣沙镇某村村民,以从事挖掘机劳务为生。2013年来,该村持续雇佣王某提供挖掘劳务工作,双方约定按工作小时计费,安排专人计时、核时,年底结算。该村累计下欠王某劳务费14.03万元。2021年该村换届选举,村委会负责人更换,双方就劳务费结算问题协决未果发生纠纷。
该起纠纷主体系村民委员会与本村村民。为提高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能力,建立村委会与村民之间和睦融洽的管理服务关系,快速、妥善化解纠纷,法庭向鸣沙镇综治中心、司法所通报该起纠纷并组织联席会议商议诉前调解方案。调解现场,法庭、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向双方辩法析理,双方对欠付的劳务费金额无争议。该村委会认识到若新“官”不理旧账不仅影响村委会公信力,也严重伤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表示要以事实为依据履行约定,以诚信赢得村民的信赖。王某也体谅村级财务不宽裕的现状,表示愿意诉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村委会于2024年8月10日前支付王某5万元,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3万元,下剩金额于2025年8月10日前全额支付。
近年来,中宁县法院始终压实诉源治理责任,通过创新调解方式,优化调解程序,积极探索解决矛盾纠纷新方法、新方式,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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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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