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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法院:“法院+妇联”共绘家庭教育“同心圆”
2024-06-27
2024-06-27 17:55:00

  本网讯(郑芳芳)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联合大武口区妇联,共同对案件当事人柳某进行了一场“量身定制”的家庭教育指导。

  2024年5月,大武口区法院受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子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未成年人杨某1(12岁)、杨某2(10岁)在父亲去世后,一直跟随爷爷杨某生活。杨某认为柳某作为母亲,对孩子漠不关心,要求撤销柳某对杨某1和杨某2的监护权,申请指定杨某担任监护人,并要求柳某每月支付杨某1与杨某2抚养费。

  法官通过与杨某深入沟通交流,了解到其内心更希望柳某作为母亲自觉承担起对孩子的监护职责,其年事已高,照顾孩子确已力不从心,但柳某以若其直接抚养孩子则无法生活为由拒绝。为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本案承办法官决定联合大武口区妇联对柳某依法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承办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柳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令》,并联合妇联共同对柳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法官及心理咨询师的细心交谈、耐心教导中,柳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失职,表示以后会对杨某1杨某2多加关照和爱护,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同时也考虑到柳某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确实存在困难,且杨某1、杨某2长期与杨某共同生活,杨某最终同意帮柳某继续照顾杨某1与杨某2,柳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共计1500元,直至杨某1与杨某2年满十八周岁时止。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大武口区法院以“法院+妇联”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为平台,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新阵地,联合各部门履行好家庭教育职能职责,形成未成年人社会关爱、司法保护、学校保护和家庭保护的强大合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离婚案件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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