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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法院以物抵债执行和解买卖合同纠纷
2024-05-09
2024-05-09 08:55:00

  本网讯(金济斐 杨 静)“法官,我们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某的行踪了。”天刚蒙蒙亮,收到申请人关某某的信息后,同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法警驱车60公里,来到中卫市中宁县开启了一件买卖合同案件的执行工作。

  2022年8月,申请人关某某将自己名下的一辆“解放”牌大货车售卖给被执行人马某某,但车款一直未付清。经过调解,由马某某支付关某某车款12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马某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马某某也长期外出,躲避执行,无法取得联系,案件陷入僵局。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执行法官和关某某一直都在想方设法查找被执行人马某某的线索。多方努力下,终于找到了马某某租住的房屋,于是便出现了开篇的一幕。

  按照申请人关某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很快便将被执行人马某某传唤至法院协调处理。但是马某某在法院涉案多起,没有能力履行还款协议,只凑够了1万元现金。面对焦急的申请人,执行法官向马某某释法明理,告知其躲避执行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履行建议。马某某和其父亲电话沟通后,其父亲愿以其饲养的牛羊替马某某还债,申请人关某某亦同意马某某以此方式偿还债务。执行法官协调好运输牛羊的车辆后,又驱车前往被执行人马某某父亲的家中。执行法官结合牛羊价格以及市场行情,积极组织大家进行协商,最终将马某某父亲的三头牛和12只羊作价6.9万元以物抵债,并支付现金1.1万元。本次执行共计执行到位8万元,下剩的案款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通过每月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

  该案的和解执行,执行法官秉承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程度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但解了燃眉之急,而且尽可能减少了对被执行人马某某的生活影响,使其能够有收入履行剩余案款,最大程度的实现了双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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