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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法院开展撤销缓刑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2024-04-28
2024-04-28 17:47:00

  本网讯(薛 晔)近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联合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6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旁听一起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刑事案件庭审,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本次庭审的罪犯李某某,以盗窃罪被金凤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因其不服从监督管理,未按时打卡12次,离线60次,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先后被给予两次警告处分,经银川市金凤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上海西路司法所谈话督促仍不改正,被银川市金凤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提请建议撤销缓刑。金凤区法院于2024年4月7日决定逮捕罪犯李某某,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于次日执行逮捕。

  当日14时30分,随着审判长敲下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对李某某在缓刑考验期的表现情况依法进行法庭调查,各方均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作出裁定,撤销对李某某的缓刑执行,并对李某某收监执行原判拘役刑。

  庭审后,审判长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违反规定的情形与后果做了详细讲解,并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遵纪守法,顺利完成缓刑考验。旁听庭审的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经过本次旁听,切实感受到了违反社区矫正法的后果,今后将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局的工作,遵纪守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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