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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法院诉前“保全+调解”促双赢
2024-02-06
2024-02-06 18:14:00

  本网讯 “法官,马总给我们把饲料款结了,这样就不耽误我给员工发工资,大家都可以安心过年了!”

  “吕法官,你们的速度太快了,我公司的账户已经解保,工人的工资也发了,这下我可以安心过年了!”

  ……

  2月1日上午一上班,灵武市人民法院法官吕婷婷就接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电话,电话里双方均对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表示认可,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宁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养殖需要,自2023年2月开始,便向宁夏某饲料加工有限公司采购饲料,先后欠付饲料款共计39万元。宁夏某饲料公司在索要欠款时,宁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宁夏某饲料加工有限公司便向灵武法院递交了诉前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宁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9万元。同日,灵武市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裁定一经作出,法官吕婷婷立即抓住时机,多次联系被告公司法人马某,耐心开展诉前调解,动之以理、晓之以情、释之以法,从企业诚信经营和减轻企业讼累两个方面详细分析利弊,引导马某换位思考,理解饲料公司的难处,实现合作共赢。在吕法官坚持不懈的调解下,马某表示,“近几年生意不好做了,我也不是有意欠款的,实在是之前手头倒不开了。这临近年关,我处理了一批牛肉,有些回款,本想着给丁总还款的,结果没想到他向法院申请保全了我们的公司账户,这下我连工人的工资都不能发了,法官,你看能不能和对方协商一下,我把款给他结了,你们给我把账户解了吧。”

  有了马某的这句话,法官心里也有了数,便立即联系原告公司法人丁某,将马某的情况告知丁某,双方表示私下去协商解决。

  1月30日,丁某高兴的给法官打电话说,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宁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向其履行了还款义务,现请求解除保全措施。法院在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依法解除了对宁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

  年关将至,灵武市法院运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这套组合拳,成功化解该起纠纷,及时、高效、便捷的实现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成本、快速高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节约了司法资源,促使双方企业握手言和,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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