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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法院:压实“1234”工作法 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司法保障
2023-09-18
2023-09-18 17:51:00

  本网讯(张发兰)海原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审判职能,凝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采取“1234”工作法,努力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凝聚“一个主线”,统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

  海原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贯穿于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中,将法院各项工作与民族团结深度相融,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压实“两个责任”,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领导

  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法院工作中心工作推动落实。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工作,从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建强队伍等各方面,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全院努力实现民族工作法治化,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凝聚起党组合力,共同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工作。

  严格落实庭室具体责任。各庭室负责人承担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具体责任,团结内部力量,结合本庭室业务实际,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分析,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具体工作中,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切实凝聚民族团结共识。

  坚持“三个强化”,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根基

  强化旗帜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在司法审判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采取支部书记讲党课、观看民族团结教育片、演讲征文竞赛等形式,传递司法正能量,引领道德新风尚,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公众的情感认同和行动自觉。

  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警集体学习等会议,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相关内容党组理论学习1次、干警集体学习2次,组织召开3次主题党日,签订《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和不参与宗教活动承诺书》56份。切实增强全体干警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工作的政治自觉。

  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建设宣传栏、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加大民族团结宣传力度。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族群众走进法院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一体化推进执法办案和法治宣传。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运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等宣传教育,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依托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通过宣讲、入户等,最大限度向各族群众普及打击电信诈骗、防范养老诈骗、平安建设等与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良好法治环境。

  聚焦“四个抓好”,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司法保障

  抓好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以创建“党徽映法徽、党建促审判”党建品牌为契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强化“双培双带”工作举措,确定帮扶结对17对,有效促进党员干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建+N”机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切实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抓好能力水平,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深入实施“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党员干部带头,发挥模范作用,扎实开展法官讲堂、庭室讲座等活动,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做好培训,目前已举办法官讲堂6期、庭室讲座7期,选派41名干警参加全市司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邀请宁夏法治报中卫站编辑和高校教授讲座2场次,组织开展书记员“业务技能大练兵”竞赛活动1次、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1次,全面提升广大干警的政治素养、司法业务、群众服务等“六项能力水平”,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抓好诉源治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司法审判执行的每个环节,聘请各族群众代表担任人民调解员,有针对性做好诉前调解。各基层法庭与乡镇村委会签订“共建协议书”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法治为保障,以民情为指引,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减轻群众诉累,多元化满足各族群众的公平公正需求,切实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设立“石榴籽”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集诉讼引导、立案登记、网上缴费等11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诉讼服务站,运用“移动微法院”“互联网+”等,全力推动多元解纷线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各族群众少跑腿。

  抓好审执质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持续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选聘各族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发扬司法民主,接受人民监督,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6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召开廉政主题党日1次。2023年1-9月,通过不断加强政治建设统领,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共受理各类案件576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72%;其中新收535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13%;审(执)结4364件,结案率为75.66%,同比上升0.07%,审理天数较去年同期缩短了10天,法官人均结案19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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