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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法院:赌债非法 切莫自误
2023-01-16
2023-01-16 17:23:00

  本网讯(毛文亮)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贺兰县法院审结的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某不仅没有拿到“欠款”,反而涉嫌违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22年4月,王某持两张欠条将张某起诉至贺兰县法院,欠条中分别载明“今借到王某现金伍万元整(50000元),借款人:张某”和“今借到王某现金壹拾陆万柒仟元(167000元),借款人:张某,还款到2021年底还清。”贺兰县法院依法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王某自述其与被告张某是朋友关系,借款系被告张某因资金困难所借,借款期限届满,张某迟迟不肯偿还借款。案件承办法官在审查证据时发现,原告提供的借条作为重要证据却有明显裁剪的痕迹,于是向王某核实相关情况,王某否认自已有裁剪证据的行为。为彻底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认真梳理了被告当庭陈述、证人证言、双方通话录音等案件证据,最终查明:王某明知张某参与赌博,仍为其提供借款,且为获得胜诉权益,故意裁剪借条中“张某单双厂子”等记载内容,隐瞒其所谓“借款”实为向他人提供“赌资”的事实。因此,法官认定此项借款属于非法债务,不应予以保护,故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请。

  一审宣判后,王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的确存在间接参与、助长赌博恶习、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一审法院以此认定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出借款项系非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不得请求返还并无不当,对涉及的违法线索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至此,一起披着“民间借贷”外衣,为他人提供“赌资”的“闹剧”最终真相大白。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合法的民间借贷依法受法律保护。赌博是一种以财物作注区分胜负从而接受或给予他人财物的一种畸形竞争游戏。赌博的胜负带有极大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容易引发参与人不劳而获的投机和侥幸取胜心理,从而导致家庭、社会矛盾纠纷,既有违社会公共道德,又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令禁止的行为。与赌博相关的债务往往以借条、欠条等形式存在,在审理民间借贷关系中发现存在涉赌因素时,应依职权从严审查借贷关系的合法性,以防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方式将非法债权合法化。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法官提醒,赌博发财,那是妄想;赌债非法,切莫自误;人走正道,众人称赞;劝君莫赌,勤劳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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