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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法院系统2025年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笔试温馨提示
2025-07-08
2025-07-08 18:06:00

各位考生: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院系统2025年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笔试将于7月13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

  2025年7月13日(星期日)9:00--11:30

  (二)笔试地点

  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笃行楼(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二、考前准备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7月9日—12日)登录宁夏法院网(https://www.nxfy.gov.cn)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有误,应在考试前联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办理更正。

  (二)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的准备。考点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请提前熟悉考点情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交通方式,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考生须知

  (一)考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纸质)、有效期内的正式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于2025年7月13日之前过期的视为无效身份证,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未带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等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三)严禁携带手机、智能产品或具有获取、记录、传递、接收、计算、存储功能的手环、手表、耳机、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装有心脏起搏器、助听器、人工耳蜗等不宜进行全面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四)考试开始前30分钟,允许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普通手表摘下放在桌面靠过道拐角处;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考生必须在试卷或答题卡(纸)规定位置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试卷注意事项要求作答,不得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

  (六)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以及抄写试题或作答内容的物品等带出考场。

  (七)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生要主动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完成以下工作:身份证件、准考证和所携带物品查验;入场时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检;考试期间试卷、答题卡上个人信息填涂情况检查等。

  四、违纪处理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扰乱考场秩序。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考生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联系电话:0951-6377100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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