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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5-06-03
2025-06-03 08:36: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联合表扬的通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五市中院、高院各部门和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了逐级推荐,经审核研究,决定推荐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为2024年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黑琴(女 回族)、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宣和人民法庭庭长李元颐为2024年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6月3日至6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反映,联系电话0951-6377081 0951-6377090。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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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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