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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2023-03-08
2023-03-08 14:03:00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开展全国法院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区法院进行了民主推荐,经审核研究,现将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3年3月8日至3月10日。

  监督电话:0951—6377071 6377081。

  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拟推荐对象:

  1、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2、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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