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2-10-25
2022-10-25 18:10:00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推荐评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通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区法院进行了民主推荐,经考察和审核,现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2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监督电话:0951—6377071 6377082。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1、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西吉县人民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5日
【编辑】:
【稿件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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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