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2-09-07
2022-09-07 18:00:00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区法院进行了民主推荐,经考察和审核,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2022年9月7日至9月14日。监督电话:0951—6377071 6377080。
一、全国优秀法院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
二、全国优秀法官
韩 芬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刘燕军 贺兰县人民法院立岗人民法庭庭长
王 艳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曾美静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7日
【编辑】:
【稿件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