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期,各级法院纷纷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纵深开展。
吴忠中院:上门服务巡回开庭 办案普法同频共振
吴忠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团队在认真总结以往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对五类情形的案件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巡回审理,方面群众进行诉讼,具体为:(一)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期的妇女;(二)75岁以上的老年人;(三)身体严重残疾行动不便的人;(四)案件在当地影响较大,旁听群众可能在百人的;(五)复杂、疑难或出现新证据,需要第二次开庭的案件。通过上门巡回开庭,不仅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而且有利于化解纠纷,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宣传效果。(通讯员 陈秀霞)
固原中院:强化监督职能发挥 保障工作健康开展
固原中院研究制定《信访督办工作规则(试行)》,建立院长督办工作制度,在充分“放权”于合议庭和主审法官的同时,强化院领导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督办工作规则明确督办范围,重点对辖区两级法院法官及工作人员因涉及立案审判执行、司法辅助、院务警务、政工党务、队伍建设、纪检监察以及法院其他工作而被信访的事项进行督办落实,实现信访督办事项的全覆盖。规范信访事项的立案登记、交办、办理和反馈、催办、办结和回馈、报告等院长督办工作流程,对工作中发现的司法不公、司法不廉、办案效率不高、案结事不了以及当事人反应强烈,有可能影响稳定的重点涉诉信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启动督办程序,做到早预防、早处理,保障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通讯员 梁志龙)
灵武市法院:设立专业法官会议 集思广益提升质效
近日,灵武市法院出台《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健全法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该院设立刑事、民商事、执行3个专业法官会议,分别由相关法域的员额法官组成并各设会议秘书1名,负责人由副院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会议及处理相关会务工作。制度规定,专业法官会议研究案件情况应当全程记录,经与会成员签字确认后归入案卷附卷存档。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建立,合理限缩了审委会案件讨论数量和范围,既保障了咨询、建议意见的专业性,又让审判权回归合议庭或主审法官,同时为法官实务经验传播提供了良好途径。(通讯员 马琼)
盐池法院:院长坐堂审案 助推办案新常态
“现在开庭”,4月7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交通肇事案在盐池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国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以来,该院为切实落实好“让裁判者审理,由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所有入额院、庭长必须回归审判一线,亲自参与审案,并通过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改变了法院内部庭室的层级管理和呈报审批制度,以法官为中心组建相对独立的“办案单元”和“管理单元”,弱化了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权,从而使院、庭长从繁重的案件管理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来亲自审理案件。通过亲历审案,充分发挥好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的凝聚带动、疑难杂案智囊团和以审案指导审判作用。截止目前,该院院、庭长共审理各类案件262件,占员额制法官办理案件数的38.6%,院庭长回归法官本位坐堂审案已成为该院新常态。(通讯员 王晓鹏)
红寺堡区法院:制定出台两项制度 规范案件对接协调
为解决员额制法官独立裁判面临事实判断与法律适用个体化、差异化及各审判组织之间案件对接协调等困境,红寺堡法院出台《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基于建立和推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典型案件、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研讨,统一法律观点,平衡同类纠纷的裁判标准,整合统一法律适用的尺度,对专业法官会议形成的指导性咨询意见,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在全院审判管理平台上发送各法官;《法官联席会议制度》重点解决各审判组织之间沟通情况、协调工作、交流经验、业务学习等问题,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充分发挥法官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审判业务协调沟通和监督指导,达到统一法律理解适用和裁判标准、交流审判经验、协调推进审判工作的目的。(通讯员 王晓娟)
原州区法院:繁简分流提效率 精细审理提质量
4月5日,原州区法院发出首份繁简分流改革通报,客观评价和分析改革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发展积累经验。原州区法院通过对近年来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数量、标的额、难易程度逐一进行梳理、分类、研判,逐步构建“四筛选三优化”机制,通过诉调对接机制、立案庭、速裁庭、专业化审判庭四个节点筛选分流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的基础上,进一步筛选出婚姻家庭类纠纷、侵权和权属类纠纷、合同类纠纷等大类目案由。再根据各类案件的受理数量及办理案件的难易程度,将不同类型的案件合理进行分配,由不同的审判团队根据分类进行集中审理。各审判团队结合不同案件类型固有特点,有针对性地探索同类案件解决办法,统一裁判尺度,并探索建立案件评查与绩效考核机制,确保专业化审判团队办案质效相对均衡。今年第一季度,原州区法院民商事案件共结案1284件,在收案数上升13.5%的情况下结案数较去年同期上升35.7%,结案率上升8.6%;调撤率72%,较去年同期上升5%,一审改判率由去年同期的8.96%下降为0,一审服判息诉率上升3.22%。(通讯员 王宁 李向阳 张鹏君)
隆德法院:研究建立过滤机制 减少案件上会数量
隆德法院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过滤机制,大批案件由合议庭和主审法官自主裁判,少数疑难案件由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大幅度缩减审委会讨论决定案件的范围和数量。同时明确审委会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据统计,2017年第一季度,隆德法院共办结各类诉讼案件451件,只有1件经审委会讨论决定,上会率仅0.2%,同期相比下降了3.76%。(通讯员 朱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