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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民三庭致信诉讼参与人理性解决争议
2014-07-03
2014-07-03 16:28:00

  本网讯 近日,自治区高级法院民三庭向诉讼参与人发出公开信,并提供监督电话 0951—5915162 ,欢迎诉讼参与人到法院理性参与诉讼,引起诉讼参与人的高度认可和广泛关注。

  公开信期望诉讼参与人:我们将秉持“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的宁夏法院精神,致力于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将依法充分保障您在诉讼中的各项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欢迎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对法官的任何不端行为提出举报,我们将自觉接受监督并及时予以纠正;也欢迎诉讼参与人对案件的公平合理解决提出正确的思路和积极的建议,并真诚希望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做有损法律尊严、有碍于司法公正的不当行为。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使案件得以公正及时审理。选择诉讼解决纠纷,说明诉讼参与人信仰法律,信任法院,意图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让我们在诉讼中,彼此尊重对方的人格,除了提供证据、行使诉讼权利、发现事实真相外,不要采取任何不端行为,也请诉讼参与人尊重在诉讼环节上其他与案件有关联的人的权利,体现诉讼参与人的理性和尊严。

  公开信提醒诉讼参与人:诉讼有风险,也有胜败,这些取决于您的诉求有无充分的证据、诉讼的方向是否正确、也取决于诉讼参与人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按照法律规范行事。在此,我们郑重承诺,我们的裁判将建立在对证据的的正确判断和对法律的正确理解的基础上,除此之外,我们不会涉及任何不当的行为。在诉讼中将共同致力于维护法律尊严,彼此尊重对方的人格,理性对待诉讼,无论诉讼结果如何,对诉讼参与人和我们而言,重要的是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体现了今天文明社会中人的理性、彼此的信任和尊重,以及捍卫法律尊严和对法治精神的追求。我们相信,在执法、司法和守法过程中,我们将会共同弘扬法治精神,公平公正的解决问题。

  公开信寄语诉讼参与人:在中国这片古老文明的土地上,中华儿女具有传统优秀的美德。我们有了纷争,但彼此不会怨恨;我们行使诉讼权利,但不伤害对方。让我们文明、理性在法制的轨道上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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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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