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常委王建军检查指导高院党风廉政建设强调强化司法作风建设 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2014-07-03
2014-07-03 15:53:00
本网讯(代红斌)3月10日上午,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王建军到联系点自治区高级法院纪检组检查指导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时强调,高院纪检组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司法作风、工作纪律的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不断强化司法作风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法院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王建军首先参观了高院“数字化法院”建设和“网上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随后听取了派驻自治区高级法院纪检组工作汇报。王建军指出,高院纪检组紧紧围绕自治区纪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协助高院党组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早谋划、早部署,《2014年全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从七个方面对全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部署,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希望高院纪检组继续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自治区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协助党组抓好法院党风廉政建责任制,认真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的监督责任。
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云鹏对王建军常委来联系点检查指导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对自治区纪委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高院工作表示感谢,要求高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与自治区纪委的联系,定期主动向自治区纪委汇报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进一步促进全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发展。
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永春及高院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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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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