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租金却被真房主清退,“影子”房东骗局曝光
2026-07-10
2026-07-10 08:48:00
本网讯(安若梦)近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特殊的租房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利用线上民宿租房漏洞“空手套白狼”,冒充房主招租牟利,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被告人李某通过将位于银川市兴庆区的多个公寓以民宿订房等方式获得房源,在网络平台发布招租信息,对外谎称自己是上述房屋所有人,骗取被害人的信任。李某与各被害人签订《住宅租赁合同》或达成口头协议,骗取各被害人租金及押金共计60950元,后将骗取的款项用于日常消费、信用卡还款等。
本案中各被害人在缴纳费用后,满心期待入住,后续却被真正的房主告知房屋从未对外出租,至此骗局彻底败露。被害人察觉后立即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多次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09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依法实行数罪并罚。结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李某还犯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租房务必擦亮双眼,守住三大安全底线。首先,核验身份权属,租房时必须要求对方出示房产证、身份证,核对人证房信息一致,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平台图文介绍;其次,规范签约付款,优先签订正式纸质合同,留存完整交易凭证、沟通记录,拒绝私下转账、口头协议;最后,警惕低价陷阱,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源多为诈骗诱饵,切勿贪图小利,避免落入“钱房两空”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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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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