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宁夏法院一案例 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
2026-03-25
2026-03-25 16:17:00

  本网讯(马博文)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十五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其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的《宋某礼与宁夏某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余某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通过阅核严把发回重审标准,做实“能改判的不发回”,减少程序空转,有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成功入选。

  本篇案例是继2018年贺兰县人民法院执行经验做法入选以来,宁夏法院案例再度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聚焦深化体制改革精选打造的“样板工程”,持续为全国法院深化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参照样本。自2017年首批发布以来,各地法院积极学习借鉴,反响良好。本次发布的第十五批案例以深化推进案件阅核工作为主题,在全国法院范围内选择了6件院庭长通过案件阅核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纠正程序瑕疵、完善裁判文书、提升办案质量的典型案例予以印发。

  据统计,截至2026年3月中旬,全区法院共计56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多元解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七个领域。

  在2025年度专项案例评选中,“马某与宁夏某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获评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某银行支行与苏某花执行实施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事例中的法理情》并在全国“两会”向代表委员宣介。最高人民法院编发的《关于2025年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运行情况专题分析报告》显示,宁夏法院干警年度人均登陆人民法院案例库频次居全国第二位,人均浏览频次、人均查询频次均居全国法院第一位,“学案例、写案例、用案例”已成为全区法院干警的日常自觉。

  近年来,宁夏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指示精神,树牢案例意识,坚持将案例工作为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基础性工作,依托“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着力健全完善案例研究组织、案例培育指导、案例队伍建设等机制,将案例采编报送与院庭长办案、全员考核、审判调研、“库网融合”等工作深度融合推进,不断增强法院干警综合业务能力,有效实现案例工作与审判实务的协同互促,更好推动案例工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作者】: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