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谢冰峰)1月27日下午,在全区法院院长会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等15个集体“全区法院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旦伟娟等30名个人“全区法院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让我们一起看看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全区法院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灵武市人民法院宁东人民法庭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平罗县人民法院黄渠桥人民法庭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同心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泾源县人民法院泾河源人民法庭
彭阳县人民法院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全区法院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旦伟娟(女)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
杨远慧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孙 锋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
蔡 露(女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西湖人民法庭审判员
尚志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
王永红(女) 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时 楠(女) 贺兰县人民法院立岗人民法庭庭长
王莉荣(女) 贺兰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吴国潇 灵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马 佳(女)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教育科科长
李 鑫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闫竹叶(女)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燕子墩人民法庭庭长
孟 楠(女) 平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姬晓娟(女)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郭小娟(女)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洪 海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刘兴发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 婧(女) 盐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周仁学 同心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朱 佳(女)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马文娜(女)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小梅(女) 西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判员
王海龙 隆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 辉 泾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米占廷 彭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拓明娟(女)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苟飞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迎水桥人民法庭庭长
李 玮(女) 中宁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刘 娟(女) 海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判员
朱 武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



据悉,全区法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厅级表彰项目,每5年申报开展1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在法院工作中坚守司法公正初心、践行司法为民使命,立足岗位忠诚履职、担当实干,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优异工作业绩,充分体现了全区法院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