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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中院出台《方案》推动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
2024-05-08
2024-05-08 18:32:00

  本网讯(徐 婷)为推动全市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努力探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中卫新模式。

  《方案》明确,全市所有人民法庭均参与创建活动,争取用一年时间,创建一批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通过本次创建活动,总结经验、学习先进,发挥优势,勇于创新,不断树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庭文化新品牌,努力将“小法庭”打造成执法办案“生力军”、 乡村振兴“支撑脚”、 基层治理“桥头堡”、 司法为民“示范点”和人才培养“加速器”,继而更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方案》要求,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为引领,全面落实“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发挥法庭党支部在创建活动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和管理,努力锻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法庭队伍。要坚持以审判质效为根本,认真体察社情民意,找准解决问题的法理、情理结合点,及时高效、审慎的处理涉及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闹心事、揪心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妥善处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以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健康养老等新业态纠纷,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并推动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加强人民法庭与基层网格、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乡镇综治中心的沟通对接和协同联动,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凝聚起多元解纷的强大合力。要紧扣地方特色、法庭实际,促进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保护和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持续深化“一庭一品”创建,进一步打造专业化城区法庭、乡镇法庭多元特色发展的人民法庭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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