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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法院“法官出诊”圆满化解纠纷
2024-03-29
2024-03-29 17:34:00

  本网讯(宋志军)从“声边”到“身边”,变“坐诊”为“出诊”。3月27日下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张娜瑞前往吴忠市“出诊”解纷,历时2小时圆满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杨某因对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结果不满,在二审判决作出后随即向自治区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让我承担十几万的赔偿款无异于天塌下来!”案件承办法官张娜瑞在与杨某电话沟通时,杨某情绪激动,表示无力承担赔偿款。虽经一番耐心解答,张某依然难消心头怨气。了解到杨某经济拮据,十几万的赔偿款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张娜瑞决定亲自上门释法析理。

  3月27日下午,张娜瑞和书记员前往吴忠市,来到杨某所在的社区。对于法官的到来,杨某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张娜瑞采取拉家常式的方式了解案情,情法结合解释每项赔偿款的计算依据,杨某逐渐在耐心细致的解答中平复了心情。这一聊,就是两个多小时。随着沟通交流的不断深入,杨某内心的疑问得以打消,最终表示接受一、二审判决,愿意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一场矛盾纠纷,因为一趟“出诊”迅速化解。自治区高级法院民一庭坚持以“四下基层”为重要抓手,坚持能动司法,认真梳理来访群众相关信息,常态化“出诊把脉”,将“调”再向前延伸,让“解”更加深入人心,真正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避免案件纠纷小矛盾拖成百姓民生大问题。

  “‘四下基层’就是要与自身职能全面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最为迫切的司法诉求结合起来,这已经成为了大家开展工作的共识。”张娜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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