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邱映晖 李东阳)10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研讨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温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认真学习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六个文件”精神,围绕“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依法公正廉洁办理案件”进行交流研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长海主持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将建立防止内部、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党中央、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构建起防止干预司法案件的制度体系。最高人民法院紧盯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出台了一系列实施办法、意见等,对从严从实执行好“三个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和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各项制度,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要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把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抓手,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充分认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廉洁的制度保障,也是对干警的职业约束和履职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检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院领导要在带头填报、做好示范引领基础上,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督察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把相关政策、要求和责任给干警讲清楚,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完善机制,督导全体干警把最高法院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部门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部门定期学习“三个规定”,不断增强干警填报自觉性,把“三个规定”填报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切实提高干警填报的质量和效率。
会议要求,要全面整改整治,深入落实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要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引导干警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断提高填报工作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全面系统学习“三个规定”系列文件和工作要求,准确掌握填报类型和填报情形,消除思想顾虑,坚持有问必录、应报尽报、一事一报、随时填报、如实填报,切实提高填报工作质效。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坚持好月通报制度和零填报约谈机制,原则上党组会每半年听取一次“三个规定”落实情况汇报。各部门确定专人管理平台,提醒督促本部门干警按时依规填报,督察室认真落实各项督导制度。要正确区分监督和过问的关系,摒弃“监督就是干预、查阅就是违规”的错误认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庭长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对“四类案件”之外的案件严格落实“阅核制”,确保正确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高院3名党组成员、4名部门负责人作了重点交流发言,高院在家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参加了学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