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马 荣 马晓雪 倪楚瑶)10月13日上午,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承建的贺兰山(大磴沟)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示范点正式揭牌启用。这是宁夏法院联合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多家行政机关共同建设的第四个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示范点,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长海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
启动仪式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长海发表“以法之名携手护佑‘父亲山’”的致辞指出,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指出,贺兰山是我国重要自然地理分界线和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维系着西北至黄淮地区气候分布和生态格局,要坚决保护好贺兰山生态。司法审判工作坚守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坚守着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底线,守护绿水青山是司法的神圣职责。贺兰山(大磴沟)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示范点的建成,是行政、司法携手护佑“父亲山”的重要阵地,也是参与各方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的一次生动实践,彰显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和力量。他强调,宁夏法院要坚持环境资源审判新理念,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健全完善配套保障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以此次示范点的启动为契机,加强与各共建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行政、司法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共同以法之名携手护佑绿水青山,为美丽宁夏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贺兰山(大磴沟)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示范点,通过宣传展板、现场植绿、以案释法等全面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等,充分发挥示范点的法治宣传辐射作用,拓展生态环境司法审判的教育、宣传和引导功能,旨在向社会传递保护生态环境的鲜明行为导向,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凝聚起保护贺兰山的强大合力。同时,以示范点为依托,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进一步推进区域司法执法协作,以法治赋能“父亲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推动构建形成“生态共建、环境共护、协同治理”的全方位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宁夏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重要指示,建立“总书记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工作台账,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自2021年1月起至2023年8月底,共受理各类一审环境资源案件7296件,审结6960件。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击贺兰山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找准环境资源案件替代性修复方式与示范点生态修复需求的结合点,先后建设了吴忠市黄河段——滨河大道古城湾砌护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教育与宣传基地、灵武白芨滩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示范点、镇北堡昊苑村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与修复示范点、贺兰山(大磴沟)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示范点等四个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示范点。主题教育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带领调研组,深入大磴沟实地调研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示范点建设情况,推动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各级法院准确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新任务、新使命,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举,全面推进生态恢复性司法的应用,切实建设好、使用好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示范点。
自治区人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等单位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并共同签署了协作共建框架协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的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