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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院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3-03-16
2023-03-16 17:41:00

  本网讯(高向荣)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区法院主动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激发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高质量消费的内在动力,促进构建健康的消费市场,推动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的消费产品和服务,以高质量的消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依法处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近年来,消费市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内容日益丰富,新兴消费模式不断涌现,涉消费侵权纠纷随之持续增加,过去五年,全区法院共审结涉消费等领域民生案件17.7万件,涉消费纠纷案件占比逐年增加。全区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司法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刑事犯罪,积极化解涉消费民事纠纷,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等裁判手段,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健全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机制。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事关社会公共利益,事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对规范经营者行为亦具有重要意义。全区法院大力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依法保护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及高校的沟通协作,整合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公共利益保护格局,依法支持检察机关针对食品、药品领域提起的公益诉讼,积极建设消费公益诉讼专门化审判机构和团队,由经验丰富、综合业务素质强的法官组建专业审判团队,不断提升消费公益诉讼审判水平。该院与银川市人民检察院、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市消费者协会制定了《银川市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试行)》,在银川市消费者协会设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代管账户,用于赔偿金等资金的接收、支付、划转和结算。

  营造健康消费的法治环境。全区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认真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组织法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近群众,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举办普法讲座、制作法治宣传微视频等方式开展主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同时,围绕生动的司法案例,通过邀请旁听庭审,编写典型案例宣传集,通过媒体等方式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成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生动“法治课”。西夏区人民法院针对预付消费领域纠纷多发态势,结合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缺位、法律制度漏洞等问题,总结提炼形成调研报告,向有关部门发出针对性司法建议,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安全有序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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