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中院:高空作业受伤 调解执行暖心
2023-03-15
2023-03-15 18:26:00
本网讯(马少英)近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田某以个人名义承包了某公司的温棚保温棉被拆卸项目,并雇佣马某为其拆卸温棚棉被。2022年2月27日,马某在拆卸温棚棉被时,不慎从温棚上跌落摔伤,经住院治疗9天,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三方就事故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与田某系雇佣关系,田某作为雇主,应当对马某在提供劳务时受到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温棚棉被拆卸涉及高空作业,需特种作业操作证,某公司在明知田某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情况下,仍将温棚棉被拆卸项目承包给田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对此造成的损害后果,某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马某作为成年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未对自身安全采取相应的防护设备或防护措施,增加作业风险,对自身损害的结果承担次要责任。最终判决田某对马某因伤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马某自负40%的责任,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田某和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石嘴山中院。
石嘴山中院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详细阅卷了解案情,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认真倾听各方诉求,耐心细致释法析理,以调促和,最终打开各方当事人心结,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某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田某赔偿被上诉人马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8000元,并当庭履行。事后,各方均对法院高效的工作方式和法官公心、诚心、细心、暖心的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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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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