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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中院:法官三次深入现场 “就地”化解邻里纠纷
2022-11-17
2022-11-17 17:42:00

  本网讯(柳阳)“群众利益无小事,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深入实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更好地彰显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杨忠清法官如是说。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对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至关重要。近日,固原中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邻里纠纷二审案件过程中,深入实地释法说理、耐心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上诉人杨某某与被上诉人撒某某系同村村民,杨某某宅院与撒某某耕地相邻,双方因该相邻土地纠纷多年,多次发生矛盾,在当地村委会、镇政府调解下,双方对争议土地达成调解协议,但撒某某未按协议履行义务,无奈杨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撒某某恢复土地原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一审判决驳回杨某某诉讼请求,杨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为全面、客观查清案件,合议庭成员深入现场实地勘验、丈量,充分了解案情。主审法官杨忠清携卷入户办案,三次走进纠纷现场,深入浅出释法析理,耐心说服、听取各方意见,不厌其烦为当事人修葺争议地坎,矛盾双方由原来的唇枪舌战到换位礼让,各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主审法官趁热打铁,督促当事人就地履行,扶埂背坎,明晰界限,彻底解决了此案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感谢法官,你们确实为我们办了实事,解开了我们多年的心结”,杨某某激动地说道。

  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固原中院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切实将服务大局、情系群众融入到具体案件中去,审慎处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揪心事、烦心事,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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