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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出效率 繁出精品 --红寺堡区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系列报道之二
2018-09-20
2018-09-20 21:18:00

  本网讯(赵旭沛)“今年以来,红寺堡区法院把深化繁简分流工作作为改革的重头戏,因案制宜,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多元化解,坚持‘繁案简案各行其道、快审精审提质增效’模式,遵循规律、科学发展,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红寺堡区法院院长郭勤说。近年来,红寺堡区法院搭建平台载体,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宁夏首个互联网法庭

  原被告相隔千里也能“对簿公堂”

  9月10日上午,白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开庭,法庭内书记员和法官早已就座,被告却迟迟未出现,席位上却多出一块显示屏。法官就位后,书记员启用互联网法庭模式,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并同步录音录像。此时,被告王某某正乘坐着长途运输车辆行驶在千里之外。

  与普通法庭不同的是,互联网法庭审理案件时,只有身着法袍的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原告、被告可以不出现在庭审现场。法庭内的电视屏幕上,实时显示记录法庭内的场景,而主审法官面前的显示屏画面里,则会出现原、被告双方的影像。

  “该案被告认可原告所诉事实,但因其外出务工不能到庭,原告也同意被告分期履行的调解意见,但要求必须要有法院的生效文书做保障。因此,我们决定启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承办该案件的法官梁莹说。随后,她联系了原被告双方,就互联网开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原告白某表示:“能够看见被告并亲耳听到被告的履行承诺,比缺席审判让我感觉心里更有底。”而被告王某某也高兴地说:“我欠的钱并不多,大老远跑回红寺堡实在不划算,没想到法官说用手机就‘现场’调解,我愿意尝试一下。”

  不用到法院,在有网络的地方就能审理案件,这样的便利,得益于今年4月红寺堡区法院启用的宁夏首个互联网法庭。今后,在网上开庭审理案件,在红寺堡区法院将成为常态。

  红寺堡区是国家级贫困地区,农民大多将外出务工作为脱贫致富的“铁杆庄稼”,特别是诉讼标的较小的案件,当事人为应诉来回的路费可能都要超过案件标的。因此,一些当事人选择不应诉,待缺席判决后再拿出新证据上诉或申诉。如此一来,案件受理后一方当事人“找不到、送不达、传不来”就成为困扰案件审理的顽疾。

  “我们搭建了互联网法庭和互联网调解室,只要能连接网络,当事人即可通过一部手机或电脑,登录电子法院APP至互联网庭审系统中,系统将自动推送当事人的视频画面和声音至庭审现场中,庭审法官可通过系统控制有序安排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陈述、举证质证和庭审辩论等,庭审结束后可扫描系统中的二维码,通过手机签字实现庭审笔录的签字留痕。”红寺堡区法院院长郭勤说。

  目前,红寺堡区法院已利用该系统成功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使一起由于一方当事人路远不打算出庭的案件如期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庭千里之外达成和解,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把简案“筛”出来,

  把速度“减”出来,把当事人“连”起来

  “你好,我是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速调中心,现刘某到我院起诉你,要求归还5万元借款及利息。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在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当事人须知、廉政监督卡、传票以及原告方基本证据复印件通过微信送达给你,你同意吗?”该院送达组的书记员正在通过微信对速裁中心的案件优先进行电子送达。

  自开展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以来,红寺堡区法院创新工作思路,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在立案、送达、庭审等环节,简化程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确保“一路绿灯”,最大程度便利群众。经受送达人同意,积极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电子送达方式。同时,开辟“直调”通道,对当事人同意调解且对事实和证据无争议的案件,由调解员直接打电话与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展开调解,不再受其他程序的制约。同时,限制调解时间,一般将调解时间控制在7天之内,7天内调解不成功的,转交法官审理。

  “立案庭在受案后,先由速裁中心优先选案,把适合速裁的类案挑出来,对一些法律关系较为明确的简单案件,归纳提取要素,形成填空式、格式化的文书,不仅减轻了承办法官工作负担,也加快了整体的办案节奏。”该院审判委员会专委范永珍深有体会,今年截至8月,她已办理速裁案件180件。

  “能缩短案件办理时长对于法官来说就是减压,法官们慢慢达成一种共识,大家越来越注重庭前准备,在庭审前征求当事人意见,若当事人同意放弃答辩期、举证期的,当即开庭审理,原则上当庭宣判。”红寺堡区法院副院长徐万学说。

  “你好,请问是李某某吗?这里是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本院已经受理张某起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定于X月X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本次电话已经录音,如你到期不出庭参加诉讼,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到5分钟的时间,法官助理就通过电话向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送达了开庭时间、告知了举证须知和有关事项,并且成功锁定确认了送达地址。法官助理的“秘诀”就是“电话送达+录音留痕”模式,送达人员通过录音电话直接与当事人联系,在确认当事人身份基础上,告知法官和书记员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等事项,释明不履行诉讼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话内容全程同步录音。这种送达模式对那些试图“躲猫猫”的失信当事人也产生了不小的震慑。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驻院调解员调解成功466件,占全院调撤结案比例48.09%,月均调解案件58.25件;速裁中心平均办案天数25天,仅为全院平均数的二分之一,其中当天立案审结的案件数为96件,5天内审结的案件数为176件,10天内审结的案件数为221件,速裁中心主任结案412件,比其他审判团队结案最多的民事法官多212件,比结案最多的庭长多252件,分管院领导结案180件。速裁中心所办案件服判息诉率达100%,且无发改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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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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