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赵斌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宁高法〔2016〕18号
2018-03-31
2018-03-31 10:34:00
各中、基层人民法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高院各部门: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赵斌同志多年从事涉邪教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出色的审判业绩,没有出现邪教人员提出申诉或缠诉上访的现象。2011年被评为“自治区打黑除恶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三款,《宁夏法院奖励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为赵斌同志记个人二等功。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1月18日
【作者】: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作者】:马杰
【来源】:宁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