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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区优秀法院全区优秀法官和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宁高法〔2017〕18号 )
2018-03-29
2018-03-29 21:33:00

  各中、基层人民法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高院各部门:

  2016年,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1359”工作思路、“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和“创新突破年”主题工作,按照“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和“从严精准抓管理,创新突破谋发展”的要求,践行“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宁夏法院精神,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和“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辉”好法官,涌现出一批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办案标兵。

  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申报全区优秀法院、全区优秀法官和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的通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授予贺兰县人民法院等3个法院“全区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授予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杜成军等5名同志“全区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授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牛有成等10名同志“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全区优秀法院、全区优秀法官和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荣誉,再立新功,为我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向受到表彰的全区优秀法院、全区优秀法官和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学习,在“全面提升年”主题工作和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中,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智慧司法理念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附:全区优秀法院、全区优秀法官和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1月17日

  全区优秀法院全区优秀法官和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名单

  一、全区优秀法院

  1、贺兰县人民法院

  2、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3、彭阳县人民法院

  二、全区优秀法官

  1、杜成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2、赵 斌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3、马荣清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民庭庭长

  4、韩鹏飞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庭长

  5、韩金芳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三、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1、牛有成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2、丁秀琴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

  3、燕 峰 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4、韩子婧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

  5、张莉琴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6、贺海洋 同心县人民法院王团人民法庭庭长

  7、苟改莉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

  8、马小宁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

  9、马晓萍 海原县人民法院海城人民法庭审判员

  10、闫清正 中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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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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