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高法〔2015〕25号
各中、基层人民法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高院各部门:
2014年,全区各级法院紧紧围绕“113339”工作思路,按照《“规范化建设年”主题工作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推进全区法院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着力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行为得当、制度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局面,促进了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依法治区和“四个宁夏”建设、平安宁夏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涌现出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弘扬正气,表扬先进,树立典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在“规范化建设年”主题工作中工作成效明显的23个先进集体和32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和引领作用,围绕全区法院“三新”目标扎实努力工作,不断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全区各级法院要向受到通报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在“改革发展落实年”主题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改革发展意识和能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决策部署的落实,实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附:全区法院规范化建设年主题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2月4日
全区规范化建设年主题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名单
一、规范化建设主题工作先进集体
1、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2、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3、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5、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6、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7、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8、永宁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9、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10、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11、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12、平罗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13、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14、盐池县人民法院
15、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16、同心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17、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18、西吉县人民法院
19、原州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20、泾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1、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22、中宁县人民法院
23、银川铁路运输法院
二、“规范化建设年”主题工作先进个人
1、路 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董 军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3、王利芬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4、张 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5、邱映辉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
6、李慧琴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7、任海权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小额诉讼审判庭副庭长
8、刘银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9、李 民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10、周建新 永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11、贺永宏 灵武市人民法院政工科副科长
12、马丽波 贺兰县人民法院立岗人民法庭庭长
13、刘 敏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14、嵇春宁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15、韩 勇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16、张安琪 平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17、张 博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8、王学祥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19、范永华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青铜峡人民法庭庭长
20、马士弟 同心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1、蔡爱国 盐池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22、金 鑫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23、李 军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
24、张鹏君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
25、董立新 西吉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26、齐 昭 隆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27、者小瑞 泾源县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
28、米占廷 彭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29、黄 滢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30、李红阳 中宁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副科长
31、杨进生 海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32、于淑文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