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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法院:银行卡转账能“赚钱”?盲目心动变刑罚
2022-12-23
2022-12-23 17:30:00

  本网讯(吴喜民)提供银行卡并动动手指头就能轻松赚钱,你以为遇到了赚快钱的“好差事”?莫昏头,有可能你已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经审理查明,2021年6月,被告人李某经他人介绍,承接涉诈骗资金归集、转款业务。2021年6月至7月期间,李某利用本人开办的银行卡账户接受上线人员转入的钱款,后依照上线人员要求,将银行卡内涉诈骗资金转移至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共计帮助转移涉诈骗资金197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使用本人银行账户接收、转移资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贪小便宜易吃大亏。本案中,李某为了区区几千元的好处费换来四年的牢狱之灾。广大群众切勿贪图小利,切记勿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出借、出售给他人,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自己将成为犯罪“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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