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平罗县法院沙湖法庭:庭前调解为11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
2022-11-24
2022-11-24 17:53:00

  本网讯(吴红瑞、马志杰)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沙湖人民法庭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通过庭前调解妥善化解原、被告双方矛盾,成功办理了11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2022年11月21日,有11位农民工来到沙湖人民法庭要起诉王某某,称他们都在王某某承包的某工程处从事小工工作,双方约定一天的工资是180元,大家按照约定在王某某处干活至工程结束,应该获得劳动报酬共计98380元,但王某某在工程结束后没有支付劳动报酬的钱款,于是向11位农民工出具了欠条,但一直未予支付。大家多次催要,但王某某均以没钱为说辞一再推脱。为了要回自己的血汗钱,11位农民工遂将王某某起诉至沙湖人民法庭。

  法官在接到农民工的起诉材料后,迅速了解案情,第一时间与被告取得联系,问清拖欠工资的缘由。在得知被告是因工程效益不好,本身就没有足够钱款支付大家的“辛苦钱”后,法官便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意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性后,便恳请各原告能够给其宽限一个月时间,到时一次性付清劳务工资。看到矛盾化解有望,法官于是再次向原告解释,希望原告能够体谅被告的难处,最终各原告同意被告的请求,与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即被告在2022年12月25日前向11位原告一次性支付劳务工资98380元。至此,11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得以全部圆满解决,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沙湖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涉民生领域案件,持续畅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加大涉农民工案件调解力度,积极加强普法宣传,依法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在司法活动中切切实实获得幸福感和安全感。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编辑】: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编辑】: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