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人民法院报]整治网售假药当标本兼治
2022-01-06
2022-01-06 17:37:00

  网购药品,在线问诊“老中医”竟由熟练使用话术的销售团伙假冒;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全是“P”的;药品冒用食品生产批号,吃了不知好坏;一年多时间,就让6000余人上当……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暴露出网络药品销售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纵观网络制售假药黑色产业链,涉及多个环节、多个渠道、多个对象,其中包括假药制造商、假药经营商、网络平台和假证制作提供者,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以不同的作用追逐着相同的利益。而一些消费者也因盲目信任、冲动消费,客观上助长了网售假药的存在和泛滥。

  要破解这一危害社会的顽疾,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真防真打、严管严治。

  整治网售假药,需要从思想根源着眼,增强从业人员法治观念。要有针对性地对网络平台、药品经营者和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法规宣传,让他们明辨是非、认知风险,自觉规范行为。

  整治网售假药,需要从市场源头入手,杜绝消费者盲目购药用药。有关单位和部门就要加强医药知识宣传,让公众增强药品安全观念,提高网购防范意识和能力。

  整治网售假药,需要从经营渠道立足,规范网络平台经营行为。目前亟须通过升级监管技术、加强专业人员配置、压实第三方平台责任等方式,将互联网销售药品装进法网。

  ——舒爱民

  原文载于12月28日《人民法院报》第2版。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编辑】: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编辑】: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